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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梁学院校园食品安全“三不准”“四严禁”“五必须”

发布日期:2024-08-26    点击:[] 次


三不准(针对餐饮企业)

1.不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和无合同、超合同范 围经营。

2.不准违反安全生产和食堂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经营。

3.不准擅自采购食品原材料。

四严禁(针对餐饮从业人员)

1.严禁无健康体检证明上岗。

2.严禁在食品贮存、加工和销售场所佩戴饰品,着工装外出。

3.严禁擅自收银、提高饭菜价格和校园外卖行为。

4.严禁与消费者发生争执或威胁恫吓学生。

五必须

1.学校和餐饮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,落实安全责任。

2.学校和餐饮企业必须强化日常管理,坚持落实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制度,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。

3.餐饮企业必须规范食品留样、添加剂使用记录和餐厨具消毒记录。

4.库房必须落实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,做到可追溯。 

5.必须坚持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,随时接受校园食品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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