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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食服务职责

发布日期:2015-06-15    点击:[] 次

1、监督学校各餐饮服务企业安全、稳定运行,组织员工学习《食品卫生安全法》。依照《食品卫生安全法》的要求定期、不定期地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。

2、监督管理各餐饮服务企业食物的购进、加工是否符合《食品卫生安全法》,对菜品出售、菜品价格、服务质量是否符合伙食会要求,有无健康证、卫生许可证、菜品留样、台帐记录、卫生、洗消、存放等。

3、负责组织学生伙食委员会成员定期、不定期地对学生伙食进行调研、落实,按照伙食会要求认真工作。

4、负责接收、协调、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与建议。

5、负责沟通企业与学校各部门的问题。

6、保障学校教职员工就餐合法化权利。

7、负责对学生就餐情况进行问卷调查、实际测算、解答等相关问题。

8、完成学校领导给及的其它任务。确保学校学生、教职工就餐的安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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