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堵塞管理漏洞,据上级、学校相关规定和校领导要求,制定本程序。
报修程序:1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。→2报其分管领导→3报杨院长批准签字。→4后勤处做出预算。→5报校国资处核实。→6报校监察处验证。→7报审计处预审预算。→8后勤处长→9分管处领导审核签字。10报分管后勤校领导审批。→11报杨院长审批。→12施工(由物业、雇佣社会人员或雇佣本校职工加班)→13验收→14结算→15报国资处审结算→16报分管领导审批→17报院长审批→18审计处审结→19财务处审批报销。
涉及影响科研、教学、生活紧急情况,先口头汇报分管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,获批后,立即抢修,然后补办手续,履行程序。
达到政采额度的,第11步后由国资处报政采。
本办法自后勤处党政联席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后勤各中心、室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。
吕梁学院后勤处
二〇一五年三 月 十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