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后勤工作的计划性,也为了及时督促检查,从而为学校、科研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,更好地推进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,根据上级指示,特建立工作月报制度。
一、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后勤处各室、中心。
二、 月报时限
各室、中心于每月27日之前,将本部门月报电子版报到后勤处办公室公共邮箱。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学校。
三、 月报内容
月报内容包括:
1、 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。
2、 下月的工作计划。
四、 月报的监督和管理
在执行过程中各室、中心须切实重视和履行月报工作。各部门在填报相关数据时务必做到真实、准确、全面、及时,确保将最新的月报数据准确准时上报学校。逾期不提交或者延期的部门,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人责任。
办公室将各室、中心提交的月报汇总、建立相关档案,每月统计相关数据更新月报信息上报学校。
五、本制度由下发之日起实施。由办公室制定以及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