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制度法规 >> 管理制度 >> 正文

后勤处工作月报制度

发布日期:2013-04-25    点击:[] 次

为了加强后勤工作的计划性,也为了及时督促检查,从而为学校、科研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,更好地推进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,根据上级指示,特建立工作月报制度。

一、 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后勤处各室、中心。

二、 月报时限

各室、中心于每月27日之前,将本部门月报电子版报到后勤处办公室公共邮箱。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学校。

三、 月报内容

月报内容包括:

1、 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。

2、 下月的工作计划。

四、 月报的监督和管理

在执行过程中各室、中心须切实重视和履行月报工作。各部门在填报相关数据时务必做到真实、准确、全面、及时,确保将最新的月报数据准确准时上报学校。逾期不提交或者延期的部门,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人责任。

办公室将各室、中心提交的月报汇总、建立相关档案,每月统计相关数据更新月报信息上报学校。

五、本制度由下发之日起实施。由办公室制定以及解释。

 
联系我们

学院地址: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

办公地址:学院行政楼5层

办公电话:0358-3389051      邮编:033001

电子邮箱:hqc@llu.edu.cn

快速通道
推荐链接
官方媒体
  • 学院官网
  • 网站二维码
  • 版权所有:吕梁学院后勤保障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