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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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秩序管理中心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24-04-28    点击:[] 次

一、负责制定校园商贸招标运行方案。

二、负责掌握校园商贸及从业人员信息,办理企业人员工作证,并按照“一户一档”原则建档立户。

三、负责做好校园商贸管理工作及合同执行情况,根据《吕梁学院校园经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营监督其经营的全流程,每天巡查,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,并做好相关台账。

四、负责校园商业经营活动审批和管理,范围包括固定商业网点经营活动和临时性商业活动两部分。固定商业网点经营活动是指租用学校房产资源为经营场所,通过签订承包租赁合同,开展商品批发、零售、配送、服务等商业经营行为;临时性商业活动是指在校园内,临时性利用校园场地进行短期的商业促销、展销活动、商业宣传、赞助活动以及服务等商业行为。

五、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,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,建立水质检测长效机制,防止疾病经水传播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。

六、结合各时间节点,举办3.15大学生消费者权益日等各项宣传活动。

七、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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