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各经营单位:
为建设平安校园,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师生人身、生命和财产安全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及教育部《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精神,坚持统筹规划与科学施策相结合、突出重点与突破难点相结合、专项排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,学校将于近期对校内违规售卖烟酒、火源行为展开专项排查整治,作为为期六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一项重要内容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整治目标
创建无烟校园、文明校园,进一步规范校园经营管理秩序,形成依法经营、文明经营良好环境,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,形成长效管理、督查机制,彻底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。
二、成立专班
学校成立烟酒、火源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。办公室设在弘瞻楼(行政楼)501办公室。组长由后勤保障部副部长郝瑞生担任。
三、整治任务
(一)压实主体责任。各经营单位法人为经营主体安全第一责任人,依法对其经营业务范围、从业人员及销售物品等负责;严禁在校内销售烟酒、火源等物品。
(二)落实监管责任。专项检查组负责校内烟酒、火源销售的排查整治工作,并对各类违规行为做出严肃处理。
1.校园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烟酒类广告,禁止任何人在校内任何地点出售烟酒、火源。
2.鼓励师生通过吕梁学院微后勤平台/投诉与建议通道对校内违法违规销售烟酒、火源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。
3.健全管理机制。通过专项整治,建立全方位、多层次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,形成上下联动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经营单位应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安全负责的态度,高度重视学校禁售烟酒、火源专项排查整治工作,务必从思想上形成统一认识,从行动上自觉落实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。
2.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坚持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、谁运维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属经营区域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,并负责本区域内禁售烟酒、火源自查工作。
后勤保障部
2024年3月22日